项目概况
XCL******F安置房(迎和嘉园二期)交通标志牌采购安装工程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商品编号:GZXG******
项目名称:XCL******F地块安置房(迎和嘉园二期)交通标志牌采购安装工程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要求:
项目名称:XCL******F地块安置房(迎和嘉园二期)交通标志牌采购安装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说明或基本项目概况,用途:XCL******F地块(迎和嘉园二期)安置房交通标志采购安装。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评论: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涉税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实施政府采购政策的资质要求: 第一项: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公安部〔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含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3. 本项目的具体资格要求:无
3.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可以上网,和离线访问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URL):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正财云平台,在线申请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申请宁波小微企业采购设备扶持补贴2014,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宁波小微企业采购设备扶持补贴2014,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需:浏览采购文件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三)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读,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视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及下载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彩云”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无效投标由其负责。
价格(元):0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4:00(北京时间)
招标地点(网址):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3层)。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标)在线制作并提交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3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了自身权益的,可以自取得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示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若采购文件是在采购文件取得后公告期满,以公告期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就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询,向采购人和采购人提出书面质询代理其他内容。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请求。抱怨。请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区下载质疑函和投诉函模板。
2.其他事项: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及相关扶持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政策。
2.3 所有投标人应确保在开标前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的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人因未注册存储、未申请CA数字证书等原因导致无法投标或中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投标人CA申请操作指南**** /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4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息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科网)******/”网站,发布信息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5 疫情期间特别提示(对电子版招标文件备份无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提交,投标人按如下方式提交备份招标文件):
(一)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按以下要求提交:
投标人须在北京时间****16:00前将备份的投标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间,无论邮寄过程中出现何种因素,未能按时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所有投标人在邮寄过程中确保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备份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钱河南路88号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