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附自我监测)

   日期:2022-12-17 09:52: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152    
核心提示:12月15日,我市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可以进行居家自我照护。居家治疗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指南”要求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

12月15日,我市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无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轻症感染者;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者,可居家自理。

尽可能使用单独的房间和浴室

我市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附自我监测)

我需要在家里做哪些准备?《指引》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应尽可能住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内,并使用独立的卫生间。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带盖垃圾桶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

居家治疗人员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果居家治疗人员是哺乳妈妈,可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继续给宝宝进行母乳喂养。

我市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附自我监测)

《指引》要求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不得接受探访。对确需外出就医等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点对点就医后返家,尽量不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做好自我监控,注意异常情况

居家治疗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治疗或口服药物治疗。

必要时,还可以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就医表格向相关医疗机构咨询。无症状患者不需要药物治疗。

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一定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果您有基础疾病新冠居家治疗指南,当您的病情稳定时,您不需要改变您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药物的剂量。

《指引》特别提醒,如果有: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药物治疗后体温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无法控制;患儿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性腹泻或呕吐;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气短或腹痛、阴道流血或分泌物、胎动异常等症状,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转送相关医院救治.

我市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附自我监测)

两次核酸检测Ct值≥35,即可停止居家

居家如何防控感染?《导则》建议,每天定时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厕所、浴室等公共区域的通风和消毒工作;餐具用后应清洗消毒;全部消毒;如果家庭治疗人员使用单独的厕所,每天消毒一次;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等生活垃圾要装入塑料袋,放入专用垃圾桶。

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检抗原阴性,规定核酸检测时间到达后(无症状或轻症患者第6、7天新冠居家治疗指南,密切接触者第5天), 可以做到人身防护。在检测合格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境内指定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如果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即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记者李健)

 
标签: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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