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新十则”出台后,一些人趁着“自由”钻空子,开始在朋友圈兜售抗原检测试剂盒、退烧药等各种药品。低买高卖的人很多,甚至有人被骗了。
江西高院微信公众号14日发布紧急提醒,抗原检测试剂不同于口罩,个人私自销售抗原试剂属于违法行为。
据介绍,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防护用品监管要求和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应当向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所在设区的市,按照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交第四条有关资料。
此外,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个人私售抗原试剂情节严重可判无期,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仓储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文章称,企业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主体,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得从事第三类(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个人私售抗原试剂情节严重可判无期,或者以假冒伪劣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且销售量较大的,也将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掺假、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在五万元以上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罚金。销售额的两倍;数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处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国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