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中院受理了一系列特大涉毒案件。该系列案件由公安部立案侦办。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人,涉及贩运、运输冰毒、麻姑近40公斤,查获、冻结毒品资金76万余元,枪支2支,子弹12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宁波剧毒品运输,四川籍犯罪嫌疑人范某、周某、李某、姜某、杨某等在广东、四川等省与四川籍犯罪嫌疑人有联系。 . 贾某某、万某某、杨某某、许某某等人四散勾结,多个犯罪团伙将湖南省、广东省、云南省、四川省的毒品冰毒、麻姑等贩运至浙江省,再运往慈溪市。作为主要的毒品集散地,毒品销往浙江省宁波、绍兴、舟山、台州、衢州、杭州等地以及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形成了辐射全国的庞大毒品犯罪销售网络在浙江宁波剧毒品运输,横跨多个省份。
去年5月,公安机关破获了这一系列特大涉毒案件。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明知是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凡持有枪支者,均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冰毒(含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多的,处15年有期徒刑。监禁、无期徒刑或死刑。没收财产。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陆续开庭审理此案。本报记者 何磊 徐超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