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发2022年艺术统一考试防疫工作指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1、所有考生必须注册“悦康码”信息。 个别考生因生僻字、证件种类等原因无法报名悦康码的考生名单,由各市招生办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第一司) ).
2、仍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当地防疫要求和规定办理,以免延误考点。测试。 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境外(含港台地区,下同)返粤人员须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居家卫生检疫(监测)7天; 对从中国高风险地区来(返)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 从国内有本地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要按规定居家隔离14天。 其他“悦康码”红码人员将按照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
以下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者; 二、考试前14天内有中国外省居住史者; 有居住史的人员。
3、自2021年11月19日起,美术、书法、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考前连续监测14天; 2021年12月27日起,对体育类考生进行连续14天的考前监测; 2021年12月29日起,音乐类考生考前连续监测14天; 2022年1月9日起,舞蹈类考生考前连续监测14天。 所有考生每天都必须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登录小程序,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 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自考前14天起负责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监测。 如监测记录及身体出现异常,学校统一收集上报; 省外应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应在每天13:00前由考生本人(或亲属)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申报。 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其他考生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省考院官网及考生预留手机(短信)通知。
4、各市建立市、县(市、区)、学校、教师四级监督管理体系,负责监测全市考生健康申报情况,准确掌握健康状况以及每个候选人的行动轨迹。 在校生日常健康申报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报到注册地教育行政部门由社会考生负责。
5.有住宿条件的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建议考生从考试前14天起在校内住宿。 不住校考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标准化考场设备,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
六、省教育考试院将“粤康码”红黄码考生数据及时反馈给各地招生考试机构。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红黄码和监控异常考生进行跟踪核实。
七、考试人员必须按照境内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单位必须在考试前14天对所有考试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监测。 体温测量记录应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体质异常者应及时就医,试验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者不得参加试验。
(二)试验场地环境管理
1.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考点要配合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卫生防疫专项检查,重点加强考点食堂、周边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和环境治理, 和旅游业。
2.考场、考场、考生集中住宿等,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卫生、消毒、通风等,并挂牌完成情况应清楚张贴。 对空调通风系统和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教室开窗通风。
3、考场警戒线围成的区域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自来水龙头和洗手液,方便考生洗手。
(三)防疫人员配备和培训
1.各地学校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派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到考点,对考生和考务人员进行防疫检疫指导,并对有可疑症状的考生进行专业评估。
2.考点主考官、副考官、监考人员等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防疫群考职责。 各考点增加一名副主考官,协助主考官负责日常工作和涉及疫情的应急处理; 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场处理流程。
3.加强考试人员培训,协调卫生部门,增加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
(四)考点及考场布置
1.扩大考场外警示范围。 为防止送考家长在考点外聚集,各地招生办牵头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置警戒线,扩大送考范围。警戒区,只有考生和考务人员可以进入。 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家长等候区。
2、在考点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通道。 设置有防护措施的发热考生专用通道和足够数量的体温正常考生通道,配置自动测温仪或手持测温枪,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和考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规模较大的检测中心应配备高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建立快速检测通道。 各考点应提前测算考生体温检测速度,确保考生快速、有序、准时进场。 在体温检测通道旁设置具备防疫条件的临时观察区,安排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值守,对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进行复核等候。
3.准备备用隔离检查室。 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每个考点不少于3个)设置1个备用隔离考场。 音乐舞蹈统一考试,根据实际考点,准备若干间隔离考场。 交替隔离试验室的布置按标准化试验室的要求执行。 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门的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液、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并且易于清洁。 如需空调,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监考人员和具备防疫条件的工作人员。 备用隔离检查室应有明显标识,周边应设置警戒线。
检测当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到备用隔离检测室检测。 备用隔离检查室原则上必须一人一室。 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综合风险评估后,可多人使用前排、最后排或四个角落合用一个房间(不超过4人)。
4.布置考场。 低风险地区,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安排。 考场内考生座位之间的水平距离在80厘米以上,垂直距离应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加。 (考场安排的考生人数可能低于标准化考场的要求)。
参加音乐、舞蹈、体育类考试的考生之间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各有条件的市县要设立隔离检测中心,根据需要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经过专业评估的特定检测条件的考生安排检测。 隔离测试中心必须与现有测试中心分开选择。 隔离检测中心应具备标准化检测室的所有设施设备,同时有利于专业卫生防疫工作的开展。 相关考生通道、考场布置、环境治理、人员防护、试卷消毒等工作,全程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准备防疫用品
各检测中心需配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测温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容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 各考点按照每人半天一个的标准为考点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自备口罩)。 提供足量的速干洗手液、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
除上述物品外,备用隔离试验室和隔离试验场所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6)考场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情况下,考点办公室和考场可保持自然通风。
2.考试实施
(一)考生录取、候试、考试
1、从考前60分钟开始(较大的考点可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进场,保持间隔。 考点入口处负责测温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所有考生均需佩戴口罩,一一测量体温,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 体温暂时异常的考生,可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查评估,再进行下一步。 发热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由专人引导至候补隔离考场。 考点入口处的体温检测通道主要是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应根据考生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考试设备和人员。 在同一体温检测通道内,应安排两人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和考生证件核对,确保检测快速准确。 ,避免大量考生聚集在考场外等候。
2、考生及考场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或洗手。
3、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口罩。 考生可在进入考场或开考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音乐、舞蹈、体育类考试考生候考时必须佩戴口罩; 非低危地区、候补隔离考场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4、考场入口负责测温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普通考点监考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考生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6、试验时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送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应直接排至室外。 如果普通考场使用分体式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能完全关闭。 若采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正常,送风安全,并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有足够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应直接排向室外。 在使用分体空调的备用隔离试验室,应保持试验室门窗打开通风。 有条件的试验场所,试验期间应保持开窗通风。
(二)交替隔离考场考试安排
1.考试当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使用速干洗手液对双手进行消毒。 考生应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
3.候补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4、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可从考点尾数考场剩余试卷(答题卡)中提取或使用备用试卷。 如在期末考场使用试卷(答题纸),流动监考员和保密员应共同护送试卷至备用隔离考场。 应确保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正式开考前收到试卷和答题卡。 如果考点最后一个考场距离备用隔离考场较远,则直接使用备用试卷(答题卡)。
5.安排在候补隔离考场的考生,原考场考生“点名卡”信息未标注、缺席,“***考生安排在原考场参加考试”候补隔离考场”写在考场记录栏。
6.在候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分别记录、打包、报送。 试卷和答题卡取自考点末端考场内剩余的试卷(答题纸),单独用信封包装,并按要求用封口条密封。
七、各考点须汇总统计在候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的核酸检测结果。 对考试期间未能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的考生,考点应当要求其在考完后立即进行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点。 各考点应及时汇总并报送上级招生考试机构。
(三)考试结束
1、考生离场时应按照监考员的指挥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人员之间保持距离。 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2、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内有序交接试卷,人员之间不得拥挤,保持距离。
3、每次(半天)试验结束后,应开窗通风20-30分钟,可用电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同时,定期对考生通道(包括楼梯、电梯等)、考场、卫生间等场所,以及门窗把手、台面、开关等高频接触面进行清洁消毒。 地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地。 作用30分钟后,可用清水擦拭干净; 用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消毒液的用量不宜过多,并应保证间隔时间,确保消毒产生的刺激性气味不会影响受检者的检查。 对空调通风系统和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隔离考点和交替隔离考场的消毒工作将在卫生防疫人员的指导下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4、每天考试结束后,应对考点周边及考生聚集住宿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三、异常情况的处理
(一)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高危考生应安排隔离考点笔试,不得参加音乐、舞蹈、体育等非笔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可疑症状、去过高风险地区、红黄码“悦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卫生防疫部门评估的考生考点人员做好防护,方可参加考试,体温正常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发烧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安排参加考试在另一个隔离的考场进行考试。
(三)试验期间,如发现可疑症状,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病例研判。 对有资格继续完成考试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从普通考场转入隔离候补考场的延误时间,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补上。 科目考试结束后,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会在现场对所有考生进行简要说明和说明,以免造成其他考生的恐慌。
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相关考生应就地隔离,其他考生应有序疏散登记,并协助疾控部门识别密切接触者,落实隔离措施。 试验点应及时与医疗机构联系,将疑似病例送医院救治。 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进行消毒。
4.常用消毒剂及配制实例
(1)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的制备方法
1.84 消毒剂(标签上注明有效氯含量为5%):按消毒剂:水1:99的比例稀释;
2、消毒粉(标示有效氯含量12%,20g/包):1包消毒粉加水4.8升;
3、含氯泡腾片(标签上注明有效氯含量为500mg/片):1片溶于1升水;
2.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5.其他工作要求
(一)集体考试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地方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可根据本指引,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